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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時新聞:債務問題處理方式
卡債受害者自救會指出,雖然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已經實施一段時間,但是卡債族還是深陷遭到銀行坑殺的痛苦之中,主要是因為銀行的協商門檻對他們而言還是太高,例如,月薪才3萬,銀行竟然要求月還2萬8,罔顧卡債族的最低生存需求。
於是造成金管會推拖、銀行業者耍賴,讓卡債族感到無助與無奈。
民法 § 323規定:清償人所提出之給付,應先抵充費用,次充利息,次充原本。
白話解釋即是說您每個月被扣掉的薪水,首先會被拿去抵充強制執行的費用,再來是用以償還欠款的利息,最後才是債務本金。
千萬不要認為扣薪就能處理問題 ,若不跟銀行進行協商,只怕是越扣越多。
當債務人不幸被強制執行扣薪時,驚慌失措是難免的,但千萬不要就此放棄!想辦法停止強制執行、徹底解決債務問題,生活才得以持續!
消債條例的協商機制有諸多種類,包括前置協商、債務更生或清算等,詳情可參閱下方連結,倘若協商成功,不僅可以解除扣薪與催收等問題,還能以雙方磋商出的合理方案來還款,降低負債壓力。
當有積欠消費性借貸、信用卡或現金卡等債務,有面臨還款困難及債務協商需 求,請速洽本會,我們很樂意與您商談並協助解決您的債務問題。
只要您勇於面對債務,就有機會告別負債人生,重建經濟生活!
只要您向前跨出一小步,剩餘的路,法律協會將助您繼續前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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