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便讓法律協會來告訴您這兩者的差異,從而找出適合自己的理債方案。
債務協商指的是債務人向最大債權銀行(即負債金額最高的銀行)提出協商申請,雙方共同擬訂一個彼此都能接受的還款方案,以解決債務問題。
其優點是可以統一債權(每個月只需繳一筆,還款便利)、拉長還款年限(最多可至180期)、降低月付金(因期數較長,故月付金可以比債務整合低一些)等。
缺點是會有信用註記,且持續到清償後滿一年,意即這段期間內,都無法和銀行貸款。
更詳細的債務協商說明,可以參閱此篇文章:前置協商。
債務整合
債務整合簡單講即是債務人向銀行申請信用貸款,去代償其它銀行債務,完成後只負擔該申辦銀行的債務。
其優點與債務協商類似,可以省去多家銀行繳款的麻煩,讓還款更為便利,也能實現降低月付金的需求,最重要的是,由於債務整合亦是貸款的一種,所以不會影響信用狀況。
但相對的,缺點則是申請的條件限制較為嚴苛,有負債不可超過收入15至22倍的上限規定,若過負債比過高,就不容易獲准利用此方式來清理債務,或者已有嚴重遲繳、未繳轉呆帳的狀況,那麼銀行也會基於信用問題不予核准。
如何選擇?
綜上所述,可以發現無論是債務協商、還是債務整合,都有繳款便利、降低月付金等優點。
差別便是在於,債務協商會產生信用瑕疵,債務整合申辦不易。
法律協會建議您可以評估自身的收入與負債比例,若負債超過收入的22倍,就考慮向銀行協商,反之就是債務整合。
但不論是利用何種方式來處理債務,都需要想方設法與銀行磨合出一個合理的還款方案,攸關期數、利率、月付金等爭點,有專業人士從旁支援更加妥善,歡迎您向我們尋求協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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